择远
证监会近日披露的《2024年度中国证监会部门预算》显示,加强对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新三板挂牌公司、IPO企业等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风险领域风险公司监测或检查。其中,在具体指标方面,明确“组织部署对首发企业检查比例不低于25%”,而2023年和2022年,这一指标均为不低于5%。
2021年1月份,证监会发布实施《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以下简称《现场检查规定》),规定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程序、方式及要求。制度实施以来,证监会调动系统力量,对100家首发企业有序实施现场检查,及时纠正了一些企业的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财务造假线索的3家企业依法立案稽查。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对“带病闯关”形成有力震慑。
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实施修订后的《现场检查规定》。修订后的《现场检查规定》强调“申报即担责”。彼时,证监会提出,下一步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扩大覆盖面。
监管部门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反复重申对“一查就撤”的现象追究到底、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的背景下,证监会明确将首发企业检查比例从“不低于5%”大幅提升至“不低于25%”,结合“不提前告知直接开展检查的机制”,目的就是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对“带病闯关”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经得起考验。同时,也是提醒那些有闯关念头的企业自觉退出,倒逼发行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从根本上整治IPO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撤回上市申请的现象。
笔者认为,基于此,拟IPO企业要树立“申报即担责”的理念和正确的“上市观”,确保IPO发行申请文件特别是经营财务等方面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如果抱着“一撤了之”的心态,那是万万行不通的,因为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对于出现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情形的要进行全链条回溯和问责,“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
保荐机构不仅要推动优质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更要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挡在门外。这就要求保荐机构健全内部决策和责任机制,立足专业、勤勉尽责,以可投性为导向执业展业,切实扛起防范财务造假的责任,担起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严把IPO入口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最为关键的一环。随着一系列举措相继落地,IPO生态必将发生变化,资本市场增“量”提“质”会进一步显现,进而提升市场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