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强管理、提素质、促转变、树形象的发展方向,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管理,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其中涉及到的对保险销售人员实行分级管理,引发社会关注。
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快速增长,目前全国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达到970多万人,仅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就达900万。然而,庞大的销售队伍背后,虚挂人力、套取费用、违规避税等行为备受诟病。不仅如此,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进大出、短期行为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并不具备相应保险产品销售资质的人员,却在销售万能险、分红险等复杂度较高的产品,致使误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
究其根源,在于保险机构在从业人员管理的理念、架构、举措等方面存在缺失和偏差,没有切实肩负起主体管理责任。银保监会印发两个《通知》,从加强战略统筹、严格招录管理、严格培训管理、严格资质管理、严格从业管理、夯实基础管理、严格监管监督等方面,对保险机构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监管要求,可谓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于规范从业人员销售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稳定,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两个《通知》提出,支持行业推进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要求保险公司应严格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综合考察销售人员从业年限、保险知识、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等情况,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销售能力资质高的销售人员多授权、销售能力资质低的销售人员少授权。这为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授权,不仅是发达保险市场的通行做法,是落实《保险法》关于从业人员应品行良好、具有从事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保险业实现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满足消费者对保险需求更加多元化、复杂化,以及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为此,应将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切实落实到位。
一方面,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保险行业协会及地方行业自律组织要组织好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工作,承担起重任,认真履行好职责,结合保险产品类型研究建立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和相应的培训测试机制。
另一方面,要落实保险机构的主体管理责任。保险机构须肩负起从业人员主体管理责任,形成层层有责、层层负责、事事明责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
此外,要强化监管指导,确保分级管理责任落地。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监督机制,落实依法严格监管和严格处罚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忽视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未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执业登记管理存在纰漏、执业过程管理流于形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所属从业人员出现重大失信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机构,依法严厉处罚和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