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
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稳步推进。6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同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沪深港通ETF标的范围。上述文件的发布是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稳步推进的具体体现,不仅为内地和国际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多元的投资产品,也进一步优化完善了互联互通机制,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推出很多务实开放举措:取消境外投资者持有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限制,对外商投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实施国民待遇;实施境外上市监管新规,更好支持企业利用两个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沪深港通机制,扩大交易标的范围……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稳步推进,也为国际投资者带来了更多投资机遇。一批外资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中国资产、扩大投资。中国逐步成为新兴经济体吸收证券投资的主力。
持续不断扩大双向开放,是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之一,也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提出,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拓展优化资本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机制。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下,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继续向纵深推进,更多开放举措也陆续落地实施。
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包括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将REITs纳入沪深港通、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优化基金互认安排和支持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香港上市。上述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是推进制度型开放的务实举措。
此外,沪深交易所也持续加强与境外投资市场的交流,在公司推介、跨境投融资等方面频频开展合作交流,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6月13日至6月14日,由上交所和深交所联合主办的“投资中国新视野”A股上市公司推介活动在新加坡举行。这是2024年以来,两大交易所在境外联合举办的第4场中国资本市场推介活动。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逐渐扩大开放的中国资本市场正吸引越来越多的国际机构和国际投资者涌入,并为市场各方主体带来更多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