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杨洁
继1月19日证监会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证券”)后,2月3日,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筹)首次亮相。渣打证券将成为2020年取消外资在证券公司中持股比例限制后,首家获批新设立的外资全资控股的证券公司。
记者从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筹)获悉,作为渣打集团在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渣打证券拟从事的证券业务包括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经纪及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注册资本10.5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市,将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中国在岸资本市场相关的产品与服务。
据悉,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拟任命渣打银行金融市场部亚洲区主管陈铭侨先生担任渣打证券董事长,拟任命耿琳女士担任渣打证券首席执行官。
渣打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洪丕正表示:“我们对中国金融市场持续对外开放有信心,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相信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战略地位及吸引力将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金融开放。取消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宽了外资机构和业务准入条件、扩大了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了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和简化了行政许可流程。”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这有力提振了外资机构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
西南地区某券商内部人士认为,外资券商在业务拓展方面可以借鉴在海外市场的经验,研发适合国内投资者的产品,为中国投资者参与国际投资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服务。同时,更多的海外中长期优质资金也有望通过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市场。
拟任渣打证券首席执行官的耿琳表示,“渣打证券将实行差异化的业务拓展模式,依托渣打集团的国际网络和强大的固定收益产品创新、结构化能力,坚定不移地服务中国资本市场,为客户量身打造投融资方案。”
在田利辉看来,外资券商队伍的扩容,不仅便利了跨境金融业务,丰富了市场供给,而且增强了市场活力,有利于进一步营造中国价值投资新生态。相对于中资券商而言,外资券商在机构业务、财富管理、跨境业务等领域优势明显,在服务公募基金、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方面经验更为丰富,并且在海外并购、跨境交易等领域具有突出的专业优势。此外,外资券商进入中国市场,会带来一定的“鲶鱼效应”,并引进先进投资理念。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