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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尚伃
2月22日晚间,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65号)。
批复内容如下: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次级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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