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2月17日晚间,*ST德奥一口气发布了四个坏消息:恢复上市被拒、被立案调查、被责令整改、重整中可能有欺诈。
“目前无法判断该公司被调查的具体事项,不过,该公司历史上存在违规担保并且重整中亦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本次被调查有可能与此有关。”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2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消息称,不同意*ST德奥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月17日晚间,*ST德奥公告了相关信息,此外,公司还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以及被立案调查通知书和法院传票。
2月17日,*ST德奥收到《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相较于被立案调查,*ST德奥收到的法院传票则更让投资者揪心,因为在这些诉讼中,公司此前的重整被指出存在欺诈事项。
2月16日,*ST德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法院文件显示,公司2020年重整期间引入的财务投资人曹升、张宇、杨就妹、杨伟健起诉公司在2020年重整期间隐瞒重大债务(指广州农商行案件),欺诈投资人出资参与破产重整,致使其遭受损失。*ST德奥则辩称,公司不存在隐瞒重大债务和欺诈投资人出资参与破产重整的情况。公司认为,曹升、张宇、杨就妹、杨伟健等四人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之理由不成立,存在恶意、故意的行为。
在披露上述问题的同时,*ST德奥和股东的“缠斗”也有了阶段性进展。
2021年12月30日,*ST德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股东在出示了身份证明、股东证明等材料的情况下前往现场出席会议被公司拒绝,导致其无法在公司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广东证监局认为,当日,相关股东分别进行了网络投票,但*ST德奥及股东大会见证律师认定相关股东投票不符合《一致行动与委托表决权协议》的约定,不具有有效性,因此未将相关股东网络投票(占总股本的18.10%)计入各项议案投票结果。在广东证监局核查工作中,*ST德奥不能提供上述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综合上述种种劣迹,*ST德奥同时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关于*ST德奥的相关事项,《证券日报》记者将继续给予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