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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郑馨悦
11月13日晚间,优刻得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0]8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上交所文件显示,优刻得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具体用于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3年,一期项目合计容纳3000个机柜。优刻得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IPO募集资金仅投入使用4.42%。本次募集资金相较前次IPO募集资金的时间间隔少于18个月。
上交所要求优刻得说明首发募集资金只少量投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原因,18个月内再次融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大幅下滑的原因等。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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