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林娉莹
11月27日,北部湾港第二大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港集团)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中海码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北港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北部湾港9251.82万股股份转让予上海中海码头,占北部湾港总股本的5.66%,转让价格为8.64元/股,转让总价7.99亿元。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股份转让对各方来说应是多重利好叠加:“无论从北港集团与上海中海码头的战略合作意图看,还是从北部湾港自身经营发展来看,这次上海中海码头增持北部湾港股份,是一个深层次、审慎的战略投资行为,必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中海码头将直接持有北部湾港10%的股份。北部湾港作为广西北部湾地区的核心港口及上市公司,本次增持有利于上海中海码头推进战略性投资北部湾港,更好地参与北部湾港的经营管理,并有望通过北部湾港分享中国西南部地区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红利。
其次,2018年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海中海码头作为我国央企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本次股份转让亦有利于北港集团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有利于北港集团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促进、扩大和深化双方合作,在积极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实现共同发展。
最后,本次股份转让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北部湾港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扩大持股比例,有利于增强公司实力、改善公司经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多赢。同时,进一步推动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形成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利益制衡机制,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