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酒11月25日晚公告,拟2.58亿元现金收购汾酒集团所持销售公司10%股权;拟1.97亿元收购汾酒集团所持汾青酒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汾酒集团构成同业竞争的酒类资产悉数被上市公司收购。山西汾酒表示,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价值、法人治理结构得到更大提升。
百分百控股销售公司
为理顺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销售公司”)产权关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汾酒集团”)拟向山西汾酒转让销售公司10%股权,作价2.58亿元。
2002年6月19日,汾酒集团在设立营销、财务、物流、科技四大体系运作平台基础上,挂牌成立销售公司,并于当年7月1日运行。销售公司成立时,山西汾酒出资360万元持有60%股份;汾酒集团出资240万元持有40%股份。2012年,销售公司进行股权调整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元。其中,山西汾酒出资72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汾酒集团出资额为8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此次汾酒集团向山西汾酒转让销售公司10%股权后,山西汾酒将持有销售公司100%股权。
2016年-2018年,销售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8.90亿元、52.18亿元、71.7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43亿元、4.92亿元、7.56亿元。2019年1月-9月,销售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为71.47亿元,净利润为8.52亿元。
山西汾酒表示,对汾酒销售公司绝对控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厚山西汾酒未来几年的每股收益。
收购汾青酒厂全部股权
同时,为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提高白酒产能,山西汾酒拟支付现金1.97亿元收购汾酒集团所持的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青酒厂(简称“汾青酒厂”)100%股权。
汾青酒厂主要产品有杏花村福酒系列、杏花世家酒系列等,同时负责生产白酒的包装纸箱。2016年-2018年,汾青酒厂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3亿元、2.80亿元、2.2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69.16万元、348.52万元、1024.73万元。2019年1月-9月,汾青酒厂的营业收入为1.71亿元,净利润为944.70万元。
作为山西省国资改革样本,汾酒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备受关注。2017年初,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与山西省国资委立下“军令状”,其中包括汾酒集团三年内需完成整体上市的计划。
山西汾酒董秘王涛曾公开表示,汾酒集团资产注入也是上市公司的重点工作。完成集团酒类及相关业务收购,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分析人士指出,山西汾酒不断进行的资源整合,有利于消除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扩大上市公司酒曲产量,提升白酒产能,加速酒业一体化运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