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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基金被列为执行人?公司回应:系专户产品履行法律程序

2021-03-29 21:41  来源:证券日报网 王思文

    本报记者 王思文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金信基金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超过3940万元。

    天眼查显示,金信基金是国内首家管理团队出任第一大股东的公募,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殷克胜,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股东包括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及殷克胜。

    对于此消息,金信基金相关负责人回应《证券日报》记者称,该事件中金信基金显示为执行人是因为金信基金代表所管理的专户产品履行法律程序。该专户产品成立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为“通道型产品”。该产品的基金资产与金信基金自有资金之间按照法律法规有效隔离,不存在金信基金财产被执行的情况,该事件对金信基金的自有资产与公司经营未产生任何影响。

(编辑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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