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平台关停潮过后,一则司法建议再次将网络互助问题暴露出来。
日前,朝阳法院向银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明晰网络互助与商业保险界限,制定相应经营规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朝阳法院在审理多起消费者起诉互助平台要求支付互助金的案件过程中发现,网络互助产品在宣传上存在模糊与保险界限的情形,存在误导消费者之嫌。
网络互助是前几年兴起的一种大病互助形式。“0元加入、大病互助”——这样的口号在过去几年里曾吸引了逾亿人加入各大网络互助平台。但2020年下半年以来,网络互助平台快速萎缩,美团互助、轻松互助、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纷纷宣布终止或关停。目前,最大网络互助平台——蚂蚁金服旗下的“相互宝”仍在坚持,但规模持续下滑,参与分摊人数已从最高峰的超1亿人降至目前的7000余万人。
此次朝阳法院指出的误导问题,究其根本,是与网络互助平台粗放和不成熟的运营模式有关。网络互助作为互联网新生事物,大量借鉴商业健康险的运营模式,包括条款设计、健康告知、免责条款等,但同时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在获客时往往采用流量思维,以极简宣传话术快速吸引庞大群体加入,容易埋下误导隐患。
例如,朝阳法院审理的两件案子涉及互助平台未向消费者充分告知格式条款内容的情形。法院认为,互助计划中的《会员协议》、《健康要求》等都属于格式条款,对于加入条件、健康要求、免付互助金等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平台的相关提示义务履行不够到位,有侵犯消费者产品选择权之嫌。
除了误导问题,网络互助的风险问题也不容忽视。网络互助不是保险产品,但有风险管理的核心职能。问题在于,网络互助平台往往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
以美团互助为例,该平台在2020年6月曾进行重大升级,即不管什么病,只要医保内花费达到一定金额,最高能获赔30万,这也是国内首个不限病种的互助计划。这一升级曾令不少会员拍手称快,但在业内资深人士看来,正是这次升级,埋下了美团互助半年后即决定关停的伏笔。
无可否认,网络互助有利于吸引一批有保障需求但购买力有限的人群,一定程度上能够普及保障意识,并为民众提供一部分基础保障。但必须明确的是,网络互助不是保险产品,存在不少“硬伤”,亟待完善。
今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网络互助问题时表示,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要看它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潜在的风险。如果是互助慈善就归慈善,但是超出这个形式,打着互助的旗号从事金融业务、保险业务,这就偏离了互助本身的范畴。网络互助业务一定要规范,开展保险等实质金融业务必须要取得金融牌照,做到“有证驾驶”才行。
从网络互助平台自身来说,更需要厘清自己的能力边界,用克制、稳健的态度去做简单聚焦的产品,为用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