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会报道组 向炎涛
“城市更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期工程,更是一项不搞大拆大建、重在有机提升的民生工程。”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项目质量总监邹彬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邹彬认为,目前的城市更新存在相关政策尚不完善、涉及利益主体众多、规划审批程序复杂、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和收益回报不确定等现象。
对此,邹彬建议,城市更新应由政府主导、企业推动、社会参与,综合施策,形成合力,见效落地。
具体来说,一是政府主导是前提,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先行,建议尽快编制城市更新总体规划和项目规划。城市更新与人民宜居宜业、城市承载力提高、历史文化场景呈现、产业转型升级等结合紧密。
二是模式合理是保障,进一步促使城市更新项目更有生命力。城市更新工程对实施主体的投融资能力要求较高。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科学分类,构建可行的收益回报机制,选择匹配的投融资模式,是城市更新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
邹彬以中国建筑(601668.SH)旗下中建五局投资、建设、运营的圭塘河PPP项目举例,该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是由中建五局和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合作,打造的集生态休闲、文化体育、商业服务于一体的城市公园综合体。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创新建设模式、设计理念,融入湖湘文化内涵,实现了快速建造、智慧建造、品质建造,打造“15分钟生活圈”,契合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升级,聚焦中高端供给,开业期间每天吸引近10万人次来旅游,昔日脏乱臭水沟,变成了如今网红打卡地,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大大提升。
因此,邹彬建议政府鼓励社会资本从规划设计、投资、研发、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上深度参与城市更新项目,使项目更可持续,更有生命力。鼓励大型国有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更新改造,发挥其全产业链、全专业优势,为更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支持。
邹彬还建议,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参与,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具体情况,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在财政政策方面,建议设立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发展需要且难以实现平衡的项目,经各级政府认定后由财政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在税费政策方面,建议对纳入城市更新的地块,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减免政策。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