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称,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其中,在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方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提升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资工作。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强国际对接合作,打造面向全球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对外投资提质增效。
二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在风险可控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加大国际化高端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
三是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其中特别提到,推广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应用。
此外,《行动方案》在促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方面还提出,要加快建设诚信长三角。包括充分发挥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和长三角征信链作用,加强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编辑 何帆 白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