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苏颖
央行7月30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工作要求,整肃支付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央行于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1月份,分别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公司)和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付临门公司)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
经查实,卡友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完整保存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存在消极配合央行检查监督的情况。
付临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央行综合考虑卡友公司、付临门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卡友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174.55元,并处罚款24900872.75元,合计处罚金额25825047.3元;对付临门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3317.54元,并处罚款7449495.09元,合计处罚金额8922812.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