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具体来看,《意见》聚焦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等四个方面。提出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以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和相关环保业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各类绿色价格政策。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昨日表示,电费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电价对促进企业技术升级、资源配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杠杆。在这次《意见》中,又创新完善了一些政策,涉及到电价的有3条措施,这3条措施总的目的是让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付出更高成本,对绿色环保企业降价,这样电价的一升一降就形成了激励和约束机制,就可以促进企业节约用能,提高能效。
在保障民生方面,岳修虎表示,价格政策非常敏感,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因此,在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不影响民生、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如此次《意见》中提出的很多措施,在政策设计上强调的是排放污染者付出应付的成本,并同步做出特殊政策安排,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