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静 实习记者 殷高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法院受理的涉金融案件数大幅增长,《证券日报》记者从陕西省高院获悉,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涉金融案件受理49260件、82150件、100664件。呈现出新类型案件多、案件风险传导性强、审理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等突出特点。
为了更好地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安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搭建四个平台
《意见》指出,金融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金融风险防范事关各级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应该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中的独特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司法强力推动、部门协作联动、企业内控防范、引导公众参与的“共建共防共治”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凝聚智慧和力量。
根据《意见》,陕西将通过搭建金融防范协调、纠纷化解、信息共享、咨询普法4个防范化解工作平台,整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力量;通过创新司法强力推动机制、行业联动机制、企业内控机制、联合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司、银、企、民”配合,提升金融风险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水平;通过探索行业金融风险动态排查制度、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案件信息共享制度、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机制、案件调解司法确认制度、证据规则指引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探索六大制度
根据《意见》,陕西将探索建立行业金融风险动态排查制度、探索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度、探索建立金融策件信息共享制度、探索建立金融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机制、探索建立金融件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建立金融案件证据规则指引制度。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在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体系中的作用,依法有效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动建立高起点、高层次、高平台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联动工作机制,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