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
■本报记者 傅苏颖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23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龚雁在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央行将配合司法部,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非存款类房贷组织条例》的出台。
与此同时,龚雁表示,央行还将按照59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密切监测民间借贷利率运行情况,引导民间借贷利率、用途和借款方式合理化,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生存空间。
据龚雁介绍,自2016年4月份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ICO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目前,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在会上透露,目前相关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尽快出台。
杨玉柱表示,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月份-3月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杨玉柱表示,发案行业领域和地区相对集中。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