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罗天舒在4月2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2018年第二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就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精准扶贫相关情况作了介绍。
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集中梳理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系列优惠政策,近期将专门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享受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税收政策。
据罗天舒介绍,现行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政策约100项,主要涉及6个方面:
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等予以税收减免。
二是推动涉农产业发展,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三是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支持力度。
四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流向贫困地区,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允许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
五是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坚持脱贫攻坚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原中央苏区、新疆困难地区等区域性优惠政策。
六是鼓励扶贫捐赠,加大对捐赠税收优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罗天舒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尽快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帮助广大纳税人用足用好、指导基层税务机关落实好这些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政策,通过“精准施策”推动“精准脱贫”。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表示,下一步,全国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不断加大税收政策解读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税务部门正确执行政策、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