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然资源部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将全面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均可进入这一领域,这意味着我国油气勘查开采由国有石油公司专营的局面将要打破。
“油气勘查开采领域向内外资企业开放,是重大改革举措。”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
长期以来,我国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石油等少数国有石油公司具有这一资质,其他资本进入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存在障碍。
此轮油气体制改革始于2017年。当年5月份,《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探开采。2019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勘查开采对外商投资仅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司长姚华军表示,此次油气勘查开采的准入门槛是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的内外资公司,是因为一口油气探井成本上千万甚至高达亿元,要求从事油气勘查开采的企业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应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油气勘查开采技术能力。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继2017年我国成为世界最大原油进口国后,2018年我国又成为世界最大的天然气进口国。我国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对外依存度逐年上升,提高我国能源安全和资源保障能力迫在眉睫。
有关专家表示,长期以来,少数几家国有企业享有油气勘探开发权,市场竞争主体少,易造成竞争不足、开发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扩大开放可以在提高勘探开发效率的同时,增加我国油气资源储量,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油气自给率。
凌月明说,我国油气还将实行探采合一制度。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此外,此次发布会同时透露,我国将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明确除协议出让外,对其他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同时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记者黄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