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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并做好分类调节,电力板块后市将如何演绎?

2021-10-11 19:37  来源:证券日报网 姚尧

    本报记者 姚尧

    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眼下,全球能源价格一路高歌猛进,欧洲及北美一些国家出现电荒和电价高涨,国家此时出台电价市场化改革新举措是否与之相关呢?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近期国际能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原因主要还是供需关系紧张,我国自然也深受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所以就需要通过电价上涨及时反映电力市场中供需紧张的情况,通过价格信号平衡电力供需。”

    此次电价形成机制的调整是否意味着电价市场化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曾鸣认为,“目前还不能这么说。虽然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确定无疑的,但本次只是加大了电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只能说是提高了电价的市场化程度。”

    此外,本次电价形成机制的调整还充分考虑了电力作为特殊商品的公用事业属性。曾鸣表示:“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给予了阶段性优惠政策。这是国家借助电价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体现了电力是一种公用事业属性很强的特殊商品,国家利用电力商品的特殊属性保障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就是国家对高耗能企业的用电限制也是通过电力商品的市场属性实现的。曾鸣说:“电价的市场化改革要坚持分类定价原则,既有鼓励又有限制。此次,对高耗能行业用电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正体现了这一原则。对高耗能企业就国家通过政策进行调控,允许电价更高,实现了利用市场化手段对高耗能企业的限制。”

    2020年,国家首次允许电价浮动,并设置了不超过10%、15%的浮动范围,本次又将这一范围调整为不超过20%,对高耗能行业可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电价市场化改革正稳步推进。

    随着电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电力股正成为A股市场的新宠。9月份以来,截至10月11日,电力板块指数上涨15.20%,大幅跑赢上证指数(涨幅1.35%)。具体到个股方面,共有包括闽东电力、内蒙华电、黔源电力、上海电力、节能风电、中闽能源、银星能源、江苏新能、太阳能、新天绿能、新中港、乐山电力、桂东电力、赣能股份、豫能控股、甘肃电投等在内的16只个股涨幅超过30%。

    展望后市,私募排排网研究主管刘有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说:“首先,电价调整打破了市场对于电价只降不涨的预期,让电力板块的商品属性得到进一步释放;其次,电力紧张现象依然存在,再加上今冬可能遭遇极寒天气,在电力供需偏紧的大背景下,电力板块有望持续走强。”

    中睿合银投资总监杨子宜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电网设备相关板块后市个股分化演绎是大概率事件。电力设备板块需重点关注前端风光发电设备相关公司,风电、光伏装机公司的确定性和成长性俱佳。此外,处于转型和经营良好的头部电力运营类公司也值得重点关注。”

    表:9月份以来,截至10月11日电力板块涨幅超过30%个股一览

制表:姚尧

(编辑 上官梦露 策划 赵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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