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1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深化落实的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定战略自信,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坚信“中国之治”的巨大政治优势,把检察履职融入“中国之治”,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制度优势发挥出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分析经济发展中可能进入司法、检察环节的风险隐患,把困难和问题估量得更充分一些,把思想准备、政策准备、工作准备做得更充足一些,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防范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会议要求,要牢记“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大局稳定。
要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坚决依法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特别是要把更利于社会内生稳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得更实,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对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要积极提起公益诉讼,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
要突出防范金融风险,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部署,持续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加大反洗钱力度,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要聚焦资本市场安全,加强派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建设,完善证券检察体制机制,抓实案件交办制度。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把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第三方监管司法改革不断落实落细落到位。
要紧紧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司法保护,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要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常态化抓实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支持起诉工作,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要主动与中央政策方针对标对表,细化落实措施,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制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做到司法理念、监督办案更好遵循经济规律、司法检察规律。
(编辑 张明富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