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邢萌
5月20日,证监会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正式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简称“科技创新债”),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
当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统称《科创债指引》)。
市场人士表示,科技创新债将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助力,有效拓宽民企融资渠道,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为科技创新领域提供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而服务经济高质量增长。
主要服务于四类发行人
配套多项硬核支持举措
证监会表示,科技创新债旨在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主要服务于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四类发行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将在审核流程、资金用途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同时也对科技创新专项信息披露作出针对性安排,要求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核查责任。
除了支持多类主体范围,《科创债指引》还明确多种灵活支持方式和配套支持措施。
在支持方式上,继续发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灵活的优势,可通过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运营及权益出资等多种方式投向科创领域,支持核心科创企业融资反哺产业链上下游,并允许用于置换前期投资;在配套支持措施方面,包括对优质、成熟科创发行人给予统一申报、提前申报等优化安排,鼓励发行人创新发行条款和募集资金用途,放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特有职能企业等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财报期限等。
据悉,科技创新债为目前唯一可置换12个月内投资的债券品种,极大地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此外,《科创债指引》明确信息披露及核查规范,对于不同类型主体及不同募集资金用途,分别提出详细的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并对持续信息披露作出具体安排。
“相较于其他类型债券,科技创新债最大的特点在于其聚焦于科技创新领域。”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创新债发行最大限度地将各类不同层次的发行人纳入范畴,确保更多元的准入门槛。对于符合条件的发行人而言,发行科技创新债能够拓宽融资渠道,并且也是对于公司科技创新属性的一次展示,预计将有较大的发行需求。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鼓励科技创新债的发行,交易所安排专人处理,将显著提升发审效率。另外,科技创新债具有特殊标识,有助于获得市场关注和认可。国家大力鼓励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债的价值相对凸显。
畅通科创类民企融资渠道
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3月27日,证监会表示,推出科技创新债券,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发债募集资金。
市场人士表示,目前,民营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也是集聚科技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畅通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能够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勇攀科技高峰,安心谋发展。可以预计,科技创新债能够为保持民营经济发展良好势头注入强大动力。
“对于民企而言,其占我国科技创新成果的80%左右,科技创新债能够有效地拓宽民企的融资渠道。”明明表示,参照国外成熟市场经验,科技创新类债券的发展与GDP当中的研发比重息息相关,因此,我国科技创新债的试点和扩容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并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经济发展。
田利辉表示,科技创新债是对双创债内涵的进一步深化与升级,不少科技创新发生在民营企业中。科技创新公司债能够有效地实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的工作要求,显著拓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缓解民企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从而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创新债券除了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外,还明确支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
江苏一家钢铁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也在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但随着要素成本上升、资源环境压力加大以及后发国家工业化和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的双重挤压,转型升级过程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企业正在筹备推进发行。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传统的制造业企业有较大的转型融资需求,科技创新债券为他们引来了“源头活水”,预计后续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将愈发突出。
科创债脱颖而出
提升对科创企业精准支持
据证监会介绍,前期,沪深交易所已开展科技创新债试点工作,中国诚通、国新控股、小米通讯、TCL科技、中关村发展、深创投等企业共发行31只产品、融资253亿元,资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
据记者了解,沪深交易所自2017年起积极开展双创债试点,2021年起开始引导优质企业在双创债框架下发行科创用途公司债券,进一步加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科技与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市场人士均认为,前期科创用途债券的发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现阶段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时机较为成熟,能够激活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和资金直达。
“从实践来看,科技创新公司债的债券期限普遍较长,对于改善科技属性发行人的负债结构有比较明显的帮助。”明明表示。
田利辉表示,科技创新是我国当前的国家战略,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所在。科技创新公司债将为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助力,进而带来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增长。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市场服务各项举措,引导市场各方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债投融资活动,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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