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邢萌
3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
据介绍,为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信用评级的中介服务职能作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就2021年第四季度债券市场14家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发展情况、违约预警情况、内部建设及业务合规情况进行了总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共计3565家。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分别为2294家、1194家和1480家。从主体级别分布看,AA级占比分别为28.38%、13.55%和56.76%;AA+级及以上发行人占比分别为70.18%、81.10%和31.62%。
数据显示,四季度,14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2559只,同比减少23.04%,环比减少13.22%;承揽非金融企业类主体700家,金融企业等其他类主体129家。全年共承揽债券产品11193只,同比减少20.72%。四季度,评级机构共对37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增加5.71%;占总存续家数的1.04%,同比增加0.14个百分点。均为负面调整,数量同比增加54.17%。
2021年度新增20家违约发行人。从违约发行人涉及的市场分布来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10家,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分别有9家和2家。
(编辑 崔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