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股票频道 > 证券要闻 > 正文

制度规则基本完备 北交所只待鸣锣开市

2021-11-01 07: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前,一批具有基础性、关键性意义的制度规则发布,这标志着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进入倒计时。

    10月30日,证监会和北交所相继发布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意味着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主要制度规则基本完备。这些制度规则均将于11月15日起施行。

    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主要制度规则的发布实施,意味着北交所已具备开市条件,开市时间基本明确。在稳中求进、错位发展的布局安排下,北交所设立开市不会对沪深市场造成冲击。

    制度规则体系逐渐成型

    证监会于10月30日晚发布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3件规章以及相关的11件规范性文件。为做好制度衔接,进一步丰富全国股转系统融资工具,证监会还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件规章,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2件内容与格式准则。随后,北交所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

    “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北交所配套制定的自律规则,共同构建起一套能够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成长阶段相符合的北交所制度规则体系,充分体现错位、包容、灵活、普惠的市场特点。”证监会表示,从规则体系看,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相互衔接,分别就主要制度安排、信息披露内容和自律管理要求作出规范。从规则内容看,涵盖了发行融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从规则特点看,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交易所的主体责任,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基础上,充分授权北交所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自律规则。

    北交所蓄势待发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上述制度规则开始施行的日子均为2021年11月15日。“基础制度基本健全,开市时间基本明确,北交所蓄势待发,只待鸣锣开市。”有业内专家如是说。

    业内人士解释,主要制度规则均于11月15日起施行,基本明确了北交所的开市时间。“尽管还有2件结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本业务规则未正式发布,以及尚未完成开市通关测试,但就11月15日这个时点而言,北交所原则上已具备开市条件。”这位业内人士称。

    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海滨称,9月中旬以来,北交所开市仿真测试和两次全网测试相继顺利完成,表明市场机构的核心技术系统已按照相关要求对北交所开市涉及的交易、行情等业务进行改造,达到上线要求。结合目前交易所、投资者和拟上市公司等方面动作来看,他认为:“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北交所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在发布上述业务规则时,北交所表示,将扎实推进发行审核、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全力落实好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各项任务。

    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及有关方面将在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扎实细致做好制度、企业和市场等各项准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解读,全力保障北交所平稳开市,把大事办稳、好事办好。

    与沪深市场错位发展

    关于北交所开市对沪深市场的影响,近期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讨论。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北交所开市不会对沪深交易所造成冲击和影响。

    “预计北交所上市公司多数市值偏低,融资规模偏小,对沪深市场资金分流有限。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后者所处产业发展阶段更早,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总体看,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市场,投资科技创新企业。”中信建投证券投行委委员、董事总经理李旭东告诉记者。

    诸海滨预计,北交所开市前期市场总体规模不大,融资总额远小于沪深市场。同时,北交所与沪深定位差异明显,符合准入门槛的投资者更为成熟理性,多秉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北交所设立开市不会对沪深市场造成冲击和影响。

    “目前,68家精选层公司整体市值仅2400亿元左右,流通市值不足1000亿元。与沪深市场总市值和流通市值相比都十分有限。”指南基金董事长王军国说。

    证监会针对后续工作计划表示,将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统筹抓好各项制度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好北交所“龙头”撬动作用,不断强化与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制度联动,激发市场整体活力,努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未来北交所将与沪、深交易所形成错位发展的格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各市场板块清晰的定位和划分有助于中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健发展。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