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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威力初显:沪市退市公司将达10家 75家公司“披星戴帽”

2021-05-08 00:11  来源:证券日报 昌校宇

    本报记者 昌校宇

    2020年年报,既是上市公司的年度成绩单,也是检验退市新规落实情况的重要观察窗口。截至2021年4月30日,沪市除1家公司外,其余上市公司均已完成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数据显示,原6家暂停上市公司均触及终止上市条件,由此,从目前情况看,2021年沪市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数量将达到10家;39家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ST);36家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注册制改革深化的重要一环。上交所在证监会的指导下,于2020年底发布了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等系列退市新规。新规坚决落实中央深改委《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对退市标准和程序进行完善的同时,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打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也是本次退市改革的重要命题。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沪市退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大增,是依法治市效能及精准监管效率提升的结果。

    6家暂停上市公司均被终止上市

    沪市共有6家暂停上市公司,*ST航通于年初主动终止上市,其他5家暂停上市公司均在披露2020年报后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其中,*ST工新、*ST秋林已于今年3月份披露年报后被终止上市。*ST富控和*ST信威的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触及三项终止上市条件。*ST鹏起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触及两项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已经启动了退市程序。

    根据已披露的2020年年报,沪市有39家公司被*ST。从具体指标来看,本次退市新规新增的“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财务类组合指标圈定了23家公司,触及净资产为负指标的公司有9家,触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指标的公司有10家,触及破产重整指标的公司有5家,同时触及两项及以上指标的公司有7家。

    此外,有36家公司触及ST情形。从具体指标来看,触及新增的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指标的公司有21家,触及新增的最近三年扣非为负(孰低)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指标的公司有5家,触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指标的公司有14家,触及连续三年业绩亏损指标(上市规则适用的过渡性安排)的公司有7家,同时触及两项及以上指标的公司有12家。

    退市新规新设指标威力初显

    本次退市新规中新增的指标,成为公司“披星戴帽”的主要原因,也基本上圈定了一批缺乏主营业务甚至内控失效的壳公司,反映出新增指标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其中,本次退市新规的一大亮点是取消了单一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单纯亏损退市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这也是符合注册制的内在含义。该组合指标本次圈住了23家公司,占沪市*ST公司近六成。这23家公司主营业务或早已失去了市场竞争力,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多年来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苟延残喘。这些公司常年亏损,约九成公司近三年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收入规模普遍较小,有13家2020年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基本都是明显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以*ST新亿为例,公司近年来已无主业,近三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365.73万元、-5537.35万元、-9346.72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仅为345.87万元。

    其他风险警示的新设指标也发挥了主要作用。触及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指标、最近三年扣非为负(孰低)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指标各有21家、5家,共占沪市ST公司超七成。

    新增的财务类组合指标通过多维刻画,有效识别出无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使得一批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突击构造收入的公司“浮出水面”;而主业正常但尚未开始盈利的企业,或因行业周期原因暂时亏损的企业不再面临股票退市风险。从其他“披星戴帽”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看,公司或缺乏持续经营能力,或是内部治理混乱,与指标设置初衷较为一致。较为精准的打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退市新规指标设计合理,具有较强的“识劣”功能。

    加大退市监管力度

    退市新规威力尽显,也离不开退市新规的严格执行。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上交所发挥退市主体责任,加大退市监管力度。第一,对于可能存在营业收入扣除的上市公司,上交所会事先采取措施,落实监管要求;第二,对于年报存在疑点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及时发出年报事后审核监管工作函;第三,对于未按规定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及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个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才能体现其高效运转的特征。去年是退市新规实施元年,丰富了不少退市的适用条件,除了对传统的造假退市将加大处罚、引入刑法适用条例非常有震慑力之外,经营指标不达标退市这一情形对上市公司的震慑力也非常明显,体现了上交所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于主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

    “沪市退市公司数量较以往明显增加,常态化退市将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变化。”陈雳建议,未来投资者应更加警惕*ST、ST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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