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版证券法七大变化将改变A股生态
千呼万唤,四年三审,股民翘首期盼的新版证券法即将和大家见面。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等议案。
本轮证券法修订时间周期较长,从2015年“一读”算起,截至目前已历经四年。三审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修改,包括:一、科创板注册制设专节,对科创板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作出规定;二、为员工持股和小额发行开绿灯,三审稿修改明确“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存托凭证纳入证券范围,三审稿中关于证券的范围,在原有的“股票”“公司债券”之后,增加了“存托凭证”;四、取消暂停上市交易制度,三审稿删除了“暂停”上市交易这一说法;五、明确禁止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股票;六、增加证券纠纷调解规定,投资者与发行人、券商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券商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券商不得拒绝;七、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三审稿把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期限,修改为“不得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同时,三审稿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金额从之前的3倍提升到5倍,信披违法的最高罚款至200万。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18年2月,人大常委会又将上述授权期限延至2020年2月29日。如果此次审议通过,修订后的证券法有望赶在注册制授权期限到期前落地。
对此,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称,“证券法的修订肩负着证券市场改革重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增强,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通过修法来拓宽投资者保护司法路径。”
近年来,立案难、开庭难、判决难、调解难、执行难、再审难等一直横亘在投资者民事索赔的路上。今年以来,有近70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涉及的案件累计上千起,原告方主要为个人投资者。
对此,上海一位证券维权律师对记者表示,之前许多虚假陈述的案件,监管层顶格处罚为60万元,违规成本太低。新证券法即将出台,势必要加大民事、刑事等惩罚力度。这样才能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持续净化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