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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 殷高峰
宝德股份目前正急于甩掉的“包袱”的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汇租赁”)因为在开展业务时的违反相关规定,近日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庆汇租赁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存在在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签署过程中没有对《应收账款质押确认书》、《存货回购协议》及相关的《确认函》、《承诺函》等文件进行面签等问题。
警示函指出,庆汇租赁上述行为违法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此,辽宁证监局对庆辉祖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宝德股份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经营和内部控制,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规范化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确保公司规范、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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