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主要涉及科创板和主板IPO,这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的有力举措,这将为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高成长的企业提供上市机会。”4月8日,联讯证券研究院新三板首席分析师彭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其中包括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
2019年,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三大板块的IPO出现积极信号。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4月8日,今年以来已有34家企业完成IPO。更为积极的变化是,第十八届发审委履职(3月12日)以来至4月8日,已审核12家首发企业,其中11家获通过,过会率暂时高达91.67%。此外,截至4月4日,上交所已经受理了50家企业的科创板上市申请。
广证恒生新三板研究总监赵巧敏分析称,目前A股的发行审核仍将按常态推进,同时科创板企业审核规则将逐步移植至A股的发行审核,现有板块对企业的包容性也将有所提升。
在审核常态化、审核标准及审核周期可预期性提高的背景下,赵巧敏认为,拟IPO企业可将科创板作为选项之一。目前A股主板、中小创的审核趋于常态化,科创板的出台也引领板块审核周期的可预期性、审核标准的透明度提升,因此,过往提前“排队”策略的必要性有所下降,企业应更多地应该以自身体量以及资金需求为导向,依据透明化的审核规则规范企业经营,在成熟的时候申报IPO。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意见》提出“深化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对此,彭海表示,国内有一大批中小企业达不到主板等上市要求,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可以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新三板需要深化改革来吸引投资者进入市场,才能得到有效发展。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研究允许挂牌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落实创业投资基金股份减持比例与投资期限的反向挂钩制度,鼓励支持早期创新创业。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存在股票质押风险的企业,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研究制定相关过渡性机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采取防范化解风险措施。
实际上,除了IPO之外,证监会自去年第三季度以来,证监会在并购重组领域推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新举措,这将进一步盘活存量、提质增效,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