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3月15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以方便并规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办理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业务。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业务指南》是一个指导保荐人如何通过审核系统办理发行上市申请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明确了在发行上市审核流程中,保荐人办理相关事项的具体业务要求和系统操作要求。
《业务指南》以保荐人通过审核系统办理业务的流程为主线,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系统数字证书的申请和管理、项目信息填报与申请文件报送、审核问询回复、上市委员会会议相关事项、中止、终止和复审、回复时限计算等。
《业务指南》明确,保荐人在办理发行上市申请前,应先申请审核系统数字证书(以下简称EKey)。保荐人应建立有效的EKey内控制度,加强EKey使用的管理,并承担不当使用、丢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同时,《业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保荐人如何通过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并提交项目申报文件、申请文件应如何命名、以及审核系统开放时间、申请文件补正、交存保荐工作底稿等事项的具体要求。
在上市委员会会议相关事项方面,《业务指南》明确了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如何申请上市委委员回避,保荐人应注意查收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如何通过系统向本所报告会后重大事项等内容。
此外,《业务指南》主要针对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关注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回复时限计时方式,中止期间起算,时间单位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