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科创板自律委召开的第七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了促进证券公司优化股票发行承销工作的措施安排,并提出了行业倡导建议
本报记者 张歆
作为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市场化的重要创新举措,由科创板股票发行一级市场主要参与主体组成的自律委对行业规范运作、市场公平运行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咨询意见建议,发挥了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
10月16日,上交所披露,2020年7月底,第一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召开了第七次工作会议,该次会议总结分析了科创板开市以来新股发行的整体情况,研究讨论了促进证券公司优化股票发行承销工作的措施安排,并提出了行业倡导建议。
第七次工作会议讨论认为,科创板运行一年来,新股发行总体运行平稳,市场各方参与踊跃,相关制度机制对证券公司的组织市场能力、开展发行承销业务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业务开展过程中,证券公司应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提供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承担落实相应职责。
会议上,自律委就促进证券公司优化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工作提出如下行业倡导建议:一是建议发行人股东合理安排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鼓励原则上将前述股份全部托管在为发行人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并由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对股票减持的集中管理,发挥保荐机构的组织市场能力。二是建议承销机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主承销商核查披露要点》,勤勉尽责开展相关核查工作,依法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协助发行人自主理性实施战略配售、提升内在价值。
对于自律委的积极履职,上交所表示支持,并呼吁科创板保荐机构、承销机构等共同遵守上述行业倡导建议,拟上市企业和其他相关各方积极配合,保障股票发行承销工作规范有序,支持科创板市场平稳发展。
在9月中下旬召开的第八次工作会议上,自律委就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发布了行业倡导,呼吁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买方机构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规范参与新股报价,卖方机构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制作等业务活动开展的严肃性、客观性与专业性。
据记者了解,该行业倡导发布后,科创板新股询价的审慎性和独立性明显改善。从报价结果看,大部分询价机构遵循了研究的独立性,报价离散度有一定提升。据了解,有些项目中报价集中度最高所对应价格的配售对象数量占比已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