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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安)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四川信托管理人于9月20日晚间公开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获表决通过。
回顾来看,今年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文,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同月,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6月11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其中明确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出资规模不少于50亿元现金。
8月9日,四川信托官网发布了风险处置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四川信托管理人已按计划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合法院和管理人持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有序开展。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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