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为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明确反保险欺诈组织职责与定位,建立反保险欺诈联防机制,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险欺诈犯罪风险逐步显现,作案人员专业化、团伙化,手段智能化,资金巨额化等特征明显,反保险欺诈形势严峻。构建科学有效的反欺诈体制机制,是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2012年8月,原中国保监会印发并实施的《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各保监局指导当地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反欺诈组织。”2018年2月,原中国保监会印发并实施《反保险欺诈指引》提出,“派出机构应在保监会的领导下,指导辖区行业协会、保险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反欺诈组织,如设立或与公安机关共同成立反欺诈中心、反保险欺诈办公室等。”
近年来,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为更好地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开展,联合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成立反保险欺诈组织,反欺诈工作卓有成效。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协同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反保险欺诈组织信息化运用,加大行业反欺诈宣传,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浙江保协、广东保协、四川保协以及青岛保协等地方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制度研究课题组,探索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在全面了解各地反保险欺诈组织建设以及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指引》。《指引》共六章二十八条,分别从总则、组织架构、工作机制、信息系统、宣传教育以及附则六个方面对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组织制度进行规范,明确反保险欺诈组织的职能。《指引》的发布,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为保险行业反欺诈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提高防范化解欺诈风险能力,进而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形成全国反保险欺诈组织工作“一盘棋”的整体运行机制。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