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税收政策上迎来利好。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该政策旨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处置不良债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据了解,以物抵债是指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通过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从而降低信贷资产风险,是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当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
业内人士表示,现实中被执行人通常因缺乏现金支付能力,而无力承担以物抵债资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实践中也常出现申请人代替被执行人支付相关税费才能办理资产过户的情形。此次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有利于减轻以物抵债处理过程中的税收负担,加快不良债权处置效率。
具体来看,公告涉及多项税收减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缴纳的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同时覆盖了金融机构处置不良债权的多个环节。
公告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告明确,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涉及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其接收抵债资产免征契税;对其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现实中,房产是以物抵债的主要资产之一。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以物抵债和税收减免政策相结合,是房地产不良资产化解的一大制度创新,有助于鼓励金融机构收购房地产领域不良资产,有效降低收购成本,盘活存量资产。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表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抵押物以房产土地为主,这次以物抵债税收政策调整,压降了抵债资产接收、持有、处置阶段的税收成本,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快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
“从接收环节看,对金融机构接收抵债资产给予了契税、印花税的免税政策;从持有环节看,对金融机构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处置环节看,解决了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的重复征税问题。”杨海平称。
据悉,公告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照上述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款或办理税款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