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东
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一周年。
在过去的一年里,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内省属银行,浙商银行积极响应、先试先行,将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全面率先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
“金融,首先要清晰是服务实体经济,要把功能性放在第一位。”浙商银行党委书记陆建强说,“包括浙商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不仅仅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中寻找发展机会,更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中,去找到自己的责任,找到自己的使命。”
在《浙商银行全面率先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浙商银行进一步明确30项重点工作,争取率先打造六个方面的金融示范,其中服务实体是重中之重,各项措施更是别具特色及优势。
这一年来,浙商银行主动谋篇布局,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末,浙商银行浙江省内融资总量余额达756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超4600亿元。其中,浙商银行以供应链金融等特色产品赋能产业链,通过“科技+金融+行业+客户”的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已服务省内产业链核心企业140家,延伸支持上下游企业2793家,累计发放金额260亿元。该行2021年10月正式推出“星火计划”,针对科创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提供综合化、专业化、定制化金融服务,已服务浙江省内“专精特新”企业504户,融资余额104.34亿元。
据悉,浙商银行将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发展基础,全面实施“深耕浙江”战略,争取2025年末浙江省内融资服务总量余额超10000亿元,成为金融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标杆银行。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