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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个税提高1倍 又见楼市调控加码

2018-06-28 07:42  来源:券商中国

    继25日,长沙发布了楼市调控政策之后,仅隔了一天,长沙再次发布地产调控政策。

    27日,长沙市税务部门公告,对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市区(含望城区、高新区)、长沙县其他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1%调整为2%,非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由1.88%调整为2%。该政策自7月12日起施行。

    百万房子个税增加一万

    公告显示,对其他个人转让住房的核定征收率明确为:市区(含望城区、高新区)、长沙县2%;浏阳市、宁乡市1%;对其他个人转让非住房的核定征收率明确为:市区(含望城区、高新区)、长沙县2%;浏阳市、宁乡市1.5%。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

    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拍卖仍然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其他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核定征收率为2%;拍卖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核定征收率为3%。

    不过,记者注意到,唯一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仍然不变。其他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转让此次新政涉及区域总价100万的商品住房(非唯一住房)计算,税务机关对该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应缴个人所得税为20000元(调整前应缴个税10000元)。

    如果是非商品住房,售价1220000元(不含税价),应缴个人所得税24400元(调整前应缴个税22936元)。

    记者从长沙税务部门获悉,2017年,长沙市存量房交易47249笔,入库个人所得税3.43亿元,2018年1~5月交易10303笔,入库个人所得税1.05亿元。

    25日长沙调控新政五大关键点

    就在25日,长沙继24日西安刚刚出台楼市“摇号细则”,发布了楼市调控新政,共有五大关键点:

    1、禁售4年。长沙市限购区域内(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暂停企业购房,禁售5年。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3、未成年、在校大学生禁止买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

    4、建立“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按项目节点加快商品住房入市。捂盘惜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5、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住宅用地供应实行商品住宅用地和安居型住宅用地挂钩,安居型住宅用地占比不少于60%。安居型住房优先供应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采取限房价方式供地。

    除长沙外,近几个月的楼市“限卖”新政在多个城市陆续出台,据券商中记者不完全统计,西安、徐州、宜昌、哈尔滨、阜阳、兰州、青岛、海南等多地纷纷出台“限卖”新政,限购时间2~8年不等。

    今年以来楼市调控继续加码。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6月份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密集发布,累计就有超过18城市再次发布调控政策。叠加1~5月的159次调控,年内房地产累计调控政策发布次数已经超过180次。差不多平均每天发布1次楼市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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