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思婕
9月6日,永兴材料(002756)发布公告称,终止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的合资经营协议。
今年1月底,永兴材料宣布,为有效整合双方优势,公司与宁德时代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碳酸锂项目,并开展相关产品领域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云母提锂方面的技术、管理优势及云母提锂行业龙头地位优势,提高国内锂资源的保障能力。
根据协议约定,永兴材料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西永兴新能源”)与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宜春时代新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宜春时代”)分别认缴上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7亿元,分别持股30%、70%。
在该合作中,由宁德时代向该合资公司供应原材料,并且合资公司100%的碳酸锂产品优先向宁德时代或其指定方供应。当时,永兴材料承诺,其在建的2万吨/年锂盐产能中产品主要优先供应给宁德时代或其指定方,采购价格在一定条件下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给予适当优惠。
本次公告中,永兴材料表示,由于合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生产及业务经营,且江西永兴新能源仅完成部分注册资本的实缴,双方同意宁德时代或其指定方按江西永兴新能源实缴出资额(即780万元人民币)加上3.5%的年化利率(单利)计算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经计算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87.03万元。
对于合资经营终止的原因,永兴材料称是“因项目筹建过程中实际出现和面临的新情况”,且“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寻求其他合作方式”。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