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文婧 见习记者 冯思婕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又受康美药业等案例影响,A股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履职风险关注度增强,董责险持续大热。
6月17日,华策影视公告称,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证券日报》记者通过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官网公告统计,截至6月17日,2022年以来已有21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购买董责险计划,其中深市上市公司131家,沪市上市公司86家。2022年以来,仅半年不到的时间,披露购买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就将赶超去年全年,为248家,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购买董责险提上了议程。
民营企业投保数量开始激增
对于购买这一险种的理由,多家上市公司表示,此举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中国CFO百人论坛理事、高级经济师邓之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了上市公司违规处罚和投资者保护力度,投资者维权意识及方式也日益提高,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在经营管理中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和风险,面临的诉讼风险也持续上升,投保董责险因此成为上市公司管理层规避履职风险的热门选择。”
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投保董责险的还主要是国有企业或少数行业头部企业,而民营企业投保的数量自2021年开始激增,今年以来,计划购买该险种的公司多数集中在民营企业,民企对于自身风控水平的关注度不断提升。
此外,根据今年披露购买董责险计划的上市公司公告统计,上市公司投保的保额和保费支出差距较大,投保的保额基本集中在3000万元-1亿元,保费支出预算范围则主要在15万元-70万元。也有公司投保金额较低,如华策影视,保额为不超过800万元/年,保费仅8万元。
某知名保险经纪公司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自去年年底以来,咨询董责险的客户数量明显增多:“目前针对A股的董责险意向报价的费率在0.7%-2%,具体视不同公司的风险情况而定,保险公司评估后给出一个报价,再进一步协商决定。同一家企业在不同年度的保单费率可能不同,同行业中规模相近的企业在同一时期的费率也可能不同,另外,费率水平还将因为市场需求和监管环境有继续增长的可能。”
促进公司治理提升
面对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犯罪“零容忍”,在新证券法的规范下,董监高人员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责任,从而加剧了其责任风险。同时,新证券法还引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投资者追责的可能性更高。
“康美药业事件是国内的判例,进一步暴露了国内上市公司董监高所面临的巨额责任风险,必然会引发相关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以转移风险。董责险就是如此,其主要功能是分散公司董监高人员因以公司职务行事时的履职不当而遭受的监管执法或者民事诉讼的经济赔偿责任。”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杨泽云提到。
杨泽云告诉记者:“董责险诞生之初就有对其可能诱发董高监的道德风险、降低其在日常工作中的责任心和注意程度的担忧。保险公司可能通过免赔额、免赔率、差别费率等方法和手段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道德风险。同时,这一手段也能帮助保险公司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事实上,除了为投保人分散和转嫁风险外,董责险更重要的意义就在于促进企业治理水平的长远提升。
前述保险经纪公司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向A股上市公司的意向报价方案,在责任保险条款的“投保人、被保险公司、被保险个人义务”一章中有:“被保险公司、被保险个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且其中有一条义务强调:“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公司、被保险个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董责险不应被恶意利用,成为上市公司和董监高的‘护身符’‘挡箭牌’,降低违规成本,”邓之东建议称,“要加快完善董责险相关产品监管制度,对现有董责险相关制度进行一些优化和改革,制定出有针对性、适合我国国情的董责险监管方案,促进董责险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杨泽云表示:“在一个完善、发达的董监高市场,同时会存在着科学的董监高评价体系,使其明确地认识到自身价值的再评估过程,并以此激励其认真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从而从根本上减少或降低其责任风险。”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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