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5月5日晚间,湘财股份发布公告,为优化资产结构,湘财股份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拟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湖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财商实业。
湘财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构成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清偿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负债和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前,新湖控股持有湘财股份16.46亿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3.90%),财商实业未持有公司股份。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集团、新湖中宝合计持有公司17.83亿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9.25%)。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后,新湖控股持有湘财股份11.4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13%),财商实业持有公司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1%)。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集团、新湖中宝、财商实业合计持有公司17.8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47%)。
本次转让对价拟定为27.85亿元。标的股份对应每股转让价格(即5.57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股票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即5.562元/股)。
湘财股份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