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分家”之后,马家兄妹(马峻和马峭)成为莱绅通灵的新晋实控人,但他们却面临着要约收购的烦恼。为了免于要约收购,马家兄妹正在忙于减持股份。目前,距离承诺的减持期限仅剩一周左右,马家兄妹能否按时完成减持值得关注。
12月28日晚间,莱绅通灵发布公告称,马峻和马峭于12月27日与庄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持有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世美璟”)10%和18.65%的股权转让给庄瓯。
本次股权转让后,马峻持有传世美璟27.30%股权,不再为传世美璟的第一大股东,马峭不再持有传世美璟股权。
此外,马峻于12月27日已辞去传世美璟执行董事职务。基于此,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为传世美璟的实际控制人,传世美璟也不再为马家兄妹的一致行动人。披露显示,传世美璟持有莱绅通灵2.18%的股份。
此前,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马峭、传世美璟实际控制莱绅通灵48.45%股份,其中,马峻与蔄毅泽为夫妻关系,马峻与马峭为兄妹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马峭控制的莱绅通灵股份比例由48.45%下降至46.2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莱绅通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莱绅通灵主要从事钻石珠宝首饰的品牌运营管理、产品设计研发及零售。莱绅通灵12月初公告显示,在与马峭离婚之后,公司原实控人沈东军被动交出实控人之位,马家兄妹接掌了上市公司。
在离婚之前,沈东军持股莱绅通灵31.16%股权,为控股股东;马峻、蔄毅泽夫妇合计持股莱绅通灵30.69%股份;此外,传世美璟持有上市公司2.18%股份,沈东军和马峻均持有传世美璟37.3%的股权,均与传世美璟不为一致行动人。
在离婚财产分割后,沈东军持股比例降至15.58%;马峻、蔄毅泽、马峭及传世美璟成为一致行动人,在莱绅通灵合计持股比例升至48.45%,马家兄妹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据此前公告,为了避免要约收购,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12月3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据此,在最新股权变化后,马家兄妹至少应该再减持莱绅通灵16.26%股份。莱绅通灵公告称,马峭和马峻可能存在承诺期限内未能完成减持股份的风险,则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