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重11月15日晚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郭现生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郭现生立案。
同日,ST林重还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2020年度,林州重机(现ST林重)与实控人郭现生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3亿元。林州重机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此外,林州重机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郭现生、总经理郭钏、财务负责人崔普县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同时,郭现生作为林州重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林州重机、郭现生、郭钏、崔普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林重在公告中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同时,公司其他应收款形成的资金占用已于近期全部收回并彻底解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昨日收盘,ST林重股价为1.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