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10月16日从全国股转公司了解到,今年9月,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156家挂牌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及4宗其他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03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83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0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有156家挂牌公司未在2020年4月30日前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156家挂牌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4宗其他违规行为包括: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未及时披露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投资条款,且特殊投资条款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的情况。
9月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权益变动违规和其他违规四类。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始终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