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19日晚披露,公司拟向国家能源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湖北电力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
此次交易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国家能源集团是长源电力的控股股东。由于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预估作价暂未确定。
据披露,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于湖北省内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所生产的电力均输入湖北电网,存在同业竞争。2012年7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股东国电集团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标的公司由上市公司受托管理。
本次收购将大幅提升长源电力装机规模和利润规模。据披露,截至2019年末,湖北电力总装机容量342.3万千瓦,与上市公司现有可控总装机容量相当。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装机容量约712万千瓦,湖北省内总装机容量占比约9.06%,火电总装机容量占比约19.93%。
截至2019年末,长源电力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4.78%,公司火电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火电装机容量的11.37%。当年,长源电力实现营业总收入73.66亿元,实现净利润5.7亿元。
本次收购还有利于推动湖北当地的经济发展。
公告称,根据国家能源集团与湖北省政府于2019年底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湖北随州、安陆、荆州的火电项目,恩施的水电项目及百万千瓦装机的新能源项目将纳入双方合作范围。本次资产重组是落实国家能源集团与湖北省政府战略合作协议,也是推动湖北地区经济逐步复苏的一项重大举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除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外,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与省政府战略合作事项,根据上市公司实际使用需求,用于当地经济建设,加大对湖北的投资力度,对湖北经济恢复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交易的具体结构尚未完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