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超控股对外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控股子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补偿款870.03万元。
资料显示,中超控股于2015年3月2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65.00%的股权、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51.00%的股权、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缆”)51.00%的股权、江苏上鸿润合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鸿润合金”)51.00%的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1.97亿元、1.72亿元、5619.78万元、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6年10月26日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根据与上述四家公司股权转让方签订的协议,继续履行收购上述四家公司股权事宜,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上述四家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款。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购上述四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业绩补偿协议》显示,长峰电缆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3600万元。长峰电缆2018年度实际净利润为3083.97万元,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相关股东按照差额部分的65.00%向本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及由此产生的税收责任。虹峰电缆方面承诺,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300.00万元。虹峰电缆2018年度实际净利润为1505.96万元,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相关股东按照差额部分的51.00%向本公司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及由此产生的税收责任。
截止2019年4月19日,长峰电缆及虹峰电缆相关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全部到位,总计为870.03万元。长峰电缆及虹峰电缆相关股东关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