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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收到韩华专利诉讼相关文件 再度声明无产品侵权

2019-03-12 12:1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殷高峰

    本报见习记者 殷高峰

    隆基股份3月12日公告披露了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QCELLSCo.Ltd.,下称“韩华公司”)起诉隆基股份侵犯钝化技术专利事件的最新进展。根据公告,隆基股份3月8日收到上述事项的专利权诉讼请求书及传票。但隆基股份再次声明,根据收到的文件分析,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相关产品侵犯了有关专利。

    媒体报道显示,作为韩国十大财团之一韩华集团的子公司,韩华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3月,韩华公司发起了专利群诉,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对中国的晶科能源(纽交所代码:JKS)、隆基股份和挪威的REC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另外向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地区法院起诉晶科能源和REC。

    在声明中,韩华公司称这些竞争对手们使用了其专利钝化技术来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性能,要求阻止这些公司将侵权产品进口到德国和美国进行市场营销及产品销售。

    隆基股份表示,从技术上看,目前公司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事涉专利采用的是ALD技术,而公司采用的是PECVD技术;另据媒体信息初步分析,韩华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其专利权与其他公司共有;该专利权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隆基股份表示,2017年公司单晶组件出口美国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2.33%,目前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称,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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