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耘旎
3月5日晚间,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石油”)顺利通过商务部审核,正式取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成为浙江省首家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
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支持赋予符合条件的2-3家自贸区内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物产中大积极响应这一先行先试的政策红利,联合业内优秀企业成立物产中大石油。
物产中大石油成立于2018年5月,系物产中大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发起设立并持股66.00%。
据了解,此次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取得,为物产中大石油新增了原油进口贸易业务。前期,物产中大石油将继承母公司人才、模式、战略等多种要素,以供应链集成服务为切入点,为炼化企业提供配套原油进口贸易服务;后期,物产中大石油将延伸产业链条,借助股东方资源、油罐、储运、炼化等优势,逐步联通贸易、储运、终端销售等环节,致力于打造涵盖原油、成品油、化工品等油品产业供应链集成服务商。
作为自贸区油品贸易的改革试点企业,物产中大石油该项资格的取得,标志着自贸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企业“零”的突破,践行了浙江省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诉求,更是中国油气产业政策改革的重要一步。
物产中大表示,该项资格的获批,给予了物产中大重点拓展原油进口贸易业务的契机,迈开了其油品全产业链战略发展的步伐,对其石化板块业务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进一步巩固了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地位。物产中大还将重点布局贸易、投资、金融等油气产业重要领域,以“承接全球资源,服务亚太市场”为宗旨,为自贸区以油品产业链为主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