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间,百川股份对外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均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宁东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合同》。
框架协议显示,经宁东管委会研究同意,双方将合作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10万吨三羟甲基丙烷项目。项目分期实施,投资进度、金额、建设期限等具体事宜经百川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宁东管委会备案。项目由百川股份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注册成立的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记者注意到,宁东管委会依据宁东基地总体规划,结合百川股份的企业类型、投资规模和经营性质,本着集约用地原则,合理为百川股份项目选址,并依法有偿提供项目用地。具体地址由百川股份与宁东管委会共同踏勘确认,以宁东管委会出具的投资项目选址意见函为准。
百川股份表示,鉴于公司拟在宁夏建设生产基地,公司此次与宁东管委会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合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充分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有利于提高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同日,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与宁东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合同》,双方将合作建设年产10万吨针状焦、锂电材料、年30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废锂电材料及废催化剂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分期实施(首期建设年产5万吨针状焦项目),具体投资进度、金额、建设期限等事宜经南通百川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报宁东管委会备案。项目选址位于宁东基地国际化工园区,由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对于全资子公司南通百川此次与宁东管委会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合同》,百川股份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布局,充分利用中西部资源优势,延长新能源产业链,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