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九游会·J9 > 公司产业 > 上市公司 > 正文

獐子岛扇贝又"游走了":业绩变脸 控股股东被公诉

2018-02-02 14:56  来源:华夏时报(北京)

    獐子岛(002069,SZ)的扇贝又不见了!

    1月30日晚间,獐子岛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

    旧戏重演市场震惊

    该停牌公告称,獐子岛正在进行底播虾夷扇贝的年末存量盘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步实施监盘。目前发现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能对部分海域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或核销处理,相关金额将全部计入2017年度损益,预计可能导致公司2017年度全年亏损。

    鉴于盘点及相关减值测试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1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将不晚于2月5日披露盘点结果并复牌。

    另一份同时发布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给出了预亏数据,该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13.07%——38.20%,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9000万元——11000万元。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为亏损5.3亿元至7.2亿元。

    此外,2017年四季度,受底播虾夷扇贝肥满度下降,境外扇贝产品冲击国内市场,对公司扇贝类产品的收入、毛利影响较大,底播虾夷扇贝收入及毛利下滑,部分库存扇贝类产品出现减值;同时,汇率波动对海外公司和出口业务造成冲击,导致公司四季度业绩与原业绩预测偏差较大。

    此消息一出,市场震惊,因为数年前,獐子岛就出现过类似情况。2014年10月30日晚间,獐子岛发布的2014年三季报在市场上引发强烈反响。獐子岛称由于北黄海遭遇异常冷水团,几年前在海里播下的价值7亿元虾夷扇贝遭灭顶之灾,前三季业绩也因此变脸,由盈利转为巨亏8.12亿。这成为了2014年A股市场最大的一起“黑天鹅事件事件”,史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此事使包括社保、人寿在内的众多机构纷纷躺枪。

    事实上,面对獐子岛“故伎重演”众多投资者纷纷表态,观点大致分为几种:

    其一,该股早有旧案,不应投资:“不长记性这种股票还有人买,不亏钱都不现实”、“买这种劣迹斑斑的公司,亏也是活该”、“这个老千股你敢买就等死。”

    其二,对獐子岛管理层的不满,声称要维权:“这公司的董事长应该抓起来判刑!”、“这套路玩第二遍了,我觉得小散必须报案维权。”

    其三,坚称投资不过山海关:“东北那地方重工业烧烤,轻工业喊麦,其他行业全是忽悠”、“投资不过山海关是有道理的。”

    扇贝不见?股东先跑!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獐子岛第二大股东和岛一号基金“先抛了”——该基金于2017年11月13日——12月19日,分四次合计减持獐子岛199.85万股,占总股本的0.28%。减持后,和岛一号基金仍持有獐子岛5716.2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8.04%。

    《华夏时报》记者测算,上述减持获利约为1612.4万元。

    实际上,獐子岛在第一次上演扇贝出走时也进行过多次资本运作。2014年的“獐子岛冷水团事件”发生半年后,獐子岛却说“扇贝又游回来了”。2015年6月1日獐子岛于晚间发布的公告称,公司底播虾夷扇贝生长正常,符合预期,尚不存在减值的风险。

    在此期间,獐子岛进行了几轮资本运作。

    2014年底,“獐子岛冷水团事件”后其股价连续跌停,一度下跌至11.1元,大批散户割肉时,獐子岛总裁办11名员工以11.27元/股的价格增持了179.1万股。总裁办相关人员成功“抄底”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均价12.3元/股,购买数量643.12万股。

    “獐子岛冷水团事件”不仅市场极为关注,监管层对此也密切关注。

    当时,证监会也在第一时间对獐子岛巨亏事件进行了核查。2014年12月5日,证监会公告称,“经核查,未发现獐子岛2011年底播虾夷扇贝苗种采购、底播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未发现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獐子岛存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2016年11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回应,媒体报道后,深交所立即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同时证监会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对媒体报道反映的相关情况展开核查,一旦发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2018年1月20日,獐子岛公告称,日前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下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心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起诉书》称公司2014年1-9月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的行为,避损金额11,316,006.04元,现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投资发展中心提起公诉。

    这意味着,在“獐子岛冷水团事件”发生之前,獐子岛的控股股东已经减持套现,此事件一直被监管层关注,并于近期被提起公诉。

    扇贝再次出走,监管层又将如何应对?

九游会·J9 - 中国官方网站 | 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