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宝琛)在9月27日举行的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数字技术贸易产业对接会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围绕“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这一话题进行阐述。
“我们为什么要强调发展数字贸易?”王一鸣说,数字贸易正在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引擎。数字技术革命、人工智能革命加快了传统服务贸易的数字化转型,由此推动数字贸易迅猛发展,成为当前贸易增长最强劲的部分。
结合中国数字贸易来看,王一鸣认为“发展迅猛但提升空间仍然很大”。我国数字经济体量很大,经济基本盘比较大,拥有海量的数字资源,数字基础设施完备,尤其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突飞猛进,已经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移动宽带网络,数字应用场景丰富,为发展数字贸易提供了广阔空间。
王一鸣进一步表示,下一步面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加快构建的新形势,必须坚持高水平开放,提高开放水平,从而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的规则,推动数字贸易的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强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
对此,王一鸣提出四条建议:一是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快完善自身的制度,包括数字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的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制度框架。在保证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二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以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为契机,推动数字贸易领域规则规制标准和国际高标准对接。可以在杭州自贸区先行先试,加大开放力度,打造新高地。探索建立数字自由贸易港,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
三是以科技创新推动数自贸易发展。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对数自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服务业的渗透,向金融、保险、教育、医疗领域的渗透。提高数字知识产权服务、算法、算力等新型数字服务的比重,提高数自贸易的增加值。
四是持续扩大数字贸易合作“朋友圈”。积极参与多边规则的制定,从而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融入进去,进一步提高水平。推进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合作,使得数字贸易发展能够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环境。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