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规划》共8章、65条,并包含了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根据《规划》,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47.6平方公里以内;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4.7平方公里以内。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示范区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规划》提出,示范区要依托优美的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要素,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同时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创新链产业链。到2035年,示范区研发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GDP比重不低于5%,单位建设用地的产出要由现状的4.8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35年15亿元/平方公里。
《规划》还提出,建设高能级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到2035年示范区制造业研发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2%左右,产业基地内制造业用地的占比不低于70%。张忠伟介绍,目前示范区即将建成投运的华为青浦研发中心,已经开工建设的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祥符荡创新中心,都为示范区产业链和创新链共进形成了有效支撑。
《规划》的批准实施,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两省一市将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以实际行动把示范区发展蓝图转化为高质量的可视化成果,努力将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愿景落地为生动的一体化示范区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