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参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CA数字证书互认的城市达20个以上。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基本形成,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实施,CA数字证书实现全国互认。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一轮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大背景下,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发展最活跃、综合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加速推动其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有助于从根本上推进区域资源整合进程,消除地区差异造成的行政区划壁垒和交易习惯壁垒,亦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使市场主体享受均衡服务、普惠服务。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意见》共明确九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制度标准规范统一。如落实全国统一的交易平台建设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提升区域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范化水平等。二是强化交易信息互联共享。包括大力推进排污权、用能权、产权等领域交易通过场地共用、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等多种方式整合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三是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互认。制定区域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数据标准,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一地注册、区域通用”。四是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五是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六是推进CA数字证书跨省互认。七是推行跨地区、跨层级自主选择交易平台。推动区域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开放对接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促进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八是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九是强化监管信息支撑服务。包括健全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保障数据可信、可控、可管。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强化政策支持。即鼓励长三角各地积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国家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担各类全国性要素资源市场建设运行工作。发挥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在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重点领域率先开展探索,形成有利于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
(编辑 田冬)